没判刑最长关押时最长为37,相关规定体如下:
1、逮捕未判决的关押期限包括拘留和逮捕这两阶段的时间,其中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2、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没有定罪看守所一般关三天,有法定特殊情节可延长至30日。在没有定罪之前,机关会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其人身自由,即羁押在看守所。一般情况下,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向人民请求批准逮捕,若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则最长可延长到30日,而人民应当在收到申请的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答复,也就是加起来最多关37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