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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娘家人不同意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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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娘家人一般无权干涉夫妻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起诉离婚。若选择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下列情况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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