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不可以开专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不能开专用。
烟酒可以开具普通,但是不能开专票。烟酒属于抵扣链条的最末端,根据链条设计的原理,购买的烟酒一般属于个人消费,不会产生增值,所以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用进行抵扣。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 品不得开具专用。
二.以下不可以开专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征的应税劳务和服务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2.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包括上述应当征收的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但营改增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专用的开具问题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