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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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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减半征收具体如下: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可知,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需要注意这里面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

2、“资金账簿”的印花税在2022年1月1日-6月30日之间减半征收,即按照0.25%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印花税征税范围具体如下:

1、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

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根据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五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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