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