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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女方不愿意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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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如何解决女方不愿意离婚的问题?

女方坚决不离婚,男方可以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就算女方不肯出席离婚诉讼,也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只需要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的,人民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也就是不需要经过女方的同意,只要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二、如何解决夫妻不同离婚的问题

可向起诉离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是会判决离婚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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