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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