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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过错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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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过错认定:1.重婚的,重婚情形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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