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
二、金融犯罪是怎么构成的
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货币、外汇、信贷、证券、票据、保险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包括自然人、单位、'公众'等),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各种金融票证、有价证券、信用证、信用卡等)。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客观特征),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表现形式),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本身及其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或者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