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5%的退票费起飞前24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九十七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营业收费项目,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确定。
国内航空运输的运价管理办法,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批准后执行。
国际航空运输运价的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执行;没有协定、协议的,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确定。
第九十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不定期运输,应当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得影响航班运输的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