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挪用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不还的,挪用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并以后次挪用的归还前次挪用的,挪用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一、挪用罪立案程序
1、挪用罪时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一个罪名,它的立案程序适用普通刑事立案程序的相关规定。
2、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罪立案材料要准备什么
1、控告挪用需要以下两个方面的证据。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2、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挪用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