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