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批准逮捕后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起诉),但是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一、批准逮捕后的程序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2、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
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
6、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批捕的程序,必须首先向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向提出批捕申请,由作出同意批捕的申请后,再由机关来执行逮捕程序,在批捕后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判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