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原材料的计入成本。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原材料和商品时,如果取得的是专用,那么,进项税不计入成本,允许抵扣进项税;
2、如果购进时,取得的是普通,那么,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一并计入材料成本;
3、如果采购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实行的是3的征收率,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所以,购进材料时的税就必须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规定的其他项目。
综上所述,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