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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经济帮助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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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获得经济帮助的条件: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一、申请低保要哪些条件

申请低保的条件有:

1、无生活来源;

2、无劳动能力;

3、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4、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6、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

7、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二、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1、持有当地即本市正式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当地农业户口,其配偶以及子女为外省市或者本市其他区县的农业户口,在现居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区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2、因家中有老弱病残人员而达不到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

3、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人员。

5、其他符合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三、烟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四)退休的;(五)出境定居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十一)非烟台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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