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是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我国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社会团体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