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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多久可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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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机关一般在两个月内侦查,如果证据足够,就会移交,就会提起公诉,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人民审理该案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前后加起来,结案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

以上所讲仅为诈骗案的一般简单的情况。如果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期限是一个月,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假如,若遇到较为复杂的诈骗案件,如:犯罪分子比较狡猾一直在逃的、存在诈骗集团人数特别众多的、被害人特别多的等情况时,在规定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如果再算上可能存在的司法鉴定的时间(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精神病的)或有其他复杂情形影响审理期限的,时间还会更长。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之后,最晚在37天之内逮捕,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一般为2个月,可以延长;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1个月,不超过6.5个月,一审期限一般为2个月,不超过3个月,如果是重大案件,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案件可以延长。因此,具体多久判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办案机关的办案习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判决需多长时间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时间。拘留期限为1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且是《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上述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此,侦查阶段的期限为7个月。对于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

另外,还会存在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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