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过错情形包括:重婚、同婚外异性共同居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根据《民法典》,符合这些情形的一方无过错,有权请求赔偿。离婚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则认定为有过错:
1、有重婚行为,即已有配偶再行结婚;
2、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以夫妻的名义,且已有配偶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民法典》规定,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