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并且证据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是由负责举证的人来承担的。
一、对方欠钱不承认怎么办
欠款人不承认欠款是需要自行举证借款是有效的。当事人对自己已经提出来的诉讼请求所依照的事实,或者是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照的事实,是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的。如果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没有证据或者是证据不能够证明的,则将由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的后果。
二、刑事申诉能否提出无罪申请
刑事申诉能申请无罪,但是否可以改判无罪,还要由进行审理做出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1983年8月26日,44岁的小学教师程某因故意伤人被逮捕。1983年9月,一审判决程某犯故意伤害罪,又因其向有关部门“申诉称被害人持械故意伤其身体,挨打致伤竟遭拘留、罚款”,并且“侵占校房”,同时判其犯诬告和扰乱教学秩序罪。三罪并罚,程某获刑12年。判决生效后,程某不断申诉,称并未打人,伤者系自己摔倒致伤。1985年,再审此案,以“定性不当”为由撤销了程某的“诬告、扰乱教学秩序罪”,维持了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分。1985年7月,被人身自由近两年的程某获释。他不服再审判决继续上诉。直至2011年,以“证据不足”改判其无罪,但程某认为“疑罪从无”并不足以还其清白。2013年1月,中院审判监督庭对程某案进行调查,一个月后,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无罪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直至2018年10月,作出第四次判决,最终认定程某无罪。
三、起诉离婚怎么找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