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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退伙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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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伙企业中,总有合伙人想要退伙的情况,合伙人退伙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协议退伙。

2、通知退伙。

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进行通知退伙。

3、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4、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就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合伙人可以当然退伙:

1、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

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

4、人民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

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是什么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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