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原则上不合法,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收购,比如在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时可以收购。比如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可以收购。这也是为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从长远来看也是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什么?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日,并不得超过6日(3≤X≤6)
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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