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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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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安全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安全许可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要的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向住建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有的可以减免,具体咨询住建部门窗口):

1、申请报告1份;

2、建设计划及立项批复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

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10、概算或预算1份;

11、基建收费单据(复印件)1份;

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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