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毒人员实施的社区戒毒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社区戒毒是吸毒人员自愿参与的。但如果吸毒成瘾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县级以上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则是行政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第三十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