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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警告处罚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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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警告处罚要去交警大队消除警告。

根据规定,对于驾驶人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若能及时改正,对其口头警告或予以书面警告处罚后可放行。对于书面警告,虽然不罚款不扣分,但会记录在案,若再犯同样错误又获得书面警告的,两次可累计处罚款和扣分。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顾名思义,一种是当场口头的警告,另一种则是通过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录的警告。口头警告不需要处理,因为也没有地方去处理;书面警告因为已经记录在决定书上,所以会被录入管理系统,虽然警告一般不会被罚款,但是驾驶证会有违章记录,所以还是要处理的。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以下4个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规,违反了便是违法行为;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中国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一、当场处罚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当场处罚程序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这种程序是处理治安案件的一种程序。与普通程序一样,当场处罚程序是处理治安案件的一种完整而的程序,只是不需要像普通程序一样经过受理、调查取证、裁决、执行等必经环节,其适用过程简便易行。

2、当场处罚程序只针对特定治安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其他治安案件的处罚采用普通程序。

一是违法事实确凿,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二是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但是针对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和案件,不论情节轻微与否,都不能适用当场处罚程序来处理。

3、当场处罚程序体现了及时性的特点。当人民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符合当场处罚程序处理时,当即实施治安处罚,处理迅速,时间短暂,这种及时性是当场处罚程序与普通程序最显著的区别。

4、当场处罚程序由人民当场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在当场处罚程序中人民有权代表机关,在确认治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而在普通程序中,人民只是案件的调查者,处罚决定必须由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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