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员工可先协商、调解,若无效可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可向提起民事诉讼。需注意收集并保存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同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先私下与老板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以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员工维权胜诉:判决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克扣工资
员工维权胜诉:判决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克扣工资。这起案件中,员工因雇主克扣工资而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最终取得了胜诉。判决解除劳动合同,认定雇主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给予了员工应有的维权和保护。此外,还判决雇主赔偿员工被克扣的工资,以弥补其经济损失。这一判决为员工维权树立了典范,也向雇主发出了警示,提醒其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这起胜诉不仅为员工带来了正义,也为整个劳动力市场营造了公平和稳定的环境。
结语
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12333,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发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按照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如果私下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民事诉讼。员工在维权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最近一起员工维权胜诉案件中,判决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克扣工资,为员工维权树立了典范,也提醒雇主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这起胜诉案件为整个劳动力市场营造了公平和稳定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