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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可以与用人单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吗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

冒名顶替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已实际用工,则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冒名顶替构成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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