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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卖消费者过期食品应受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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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卖过期食品应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严重情节会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还需赔偿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可投诉工商部门,要求十倍赔偿金。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

法律分析

商家卖消费者过期食品应受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是吊销许可证,还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一、商家卖消费者过期食品应受什么处罚

商家卖消费者过期食品应受的处罚: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商家卖过期食品消费者怎么处理

消费者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如果发现销售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还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哪些情况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倍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商家卖消费者过期食品应受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是吊销许可证,还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严厉制裁。消费者发现过期食品的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赔偿损失。此外,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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