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不能享受军人待遇。由于消防的改革,由原来的现役改革推向地方,成为合同制消防单位,全体消防退出现役,现在的消防救援人员已经不再享受现役军人待遇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