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男朋友自愿花的钱分手后不应该还。男方恋爱期间自愿为女方花的钱,女方没有法律义务偿还:
1、但从道德角度出发,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2、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
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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