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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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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受伤算工伤。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受伤,如果具有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出差期间,因工负伤等情形的,算工伤;但如果受伤原因与工作无关或者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则不算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总而言之,当劳动者工伤经鉴定为十级时,一般可以请求本人七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数量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申请解除或者终止合同还能够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劳动者有社保可以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部分赔偿,若没有社保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全额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受伤,如果具有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出差期间,因工负伤等情形的,算工伤;但如果受伤原因与工作无关或者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则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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