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属于预算的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确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七条 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预算的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 采购限额标准,属于预算的采购项目,由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