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刑法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来源:99网

参与毒品制造、买卖、运输者,即为共犯,处罚根据情节轻重不同。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判三年徒刑、罚款;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法律分析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将被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情节较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单位犯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量大的,处三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