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如果不是则不需要。土地使用权的股权转让形式一般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变更,如果没有发生的,则不算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
第三条 土地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