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单位和人员,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符合条件后,可以申请补缴社保费。包括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参保人员,以及因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职工工资等情况下的补缴申请。
法律分析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且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下列单位和人员申请可以补缴:
1.申请补缴的应参保单位和职工;
2.申请补缴的个人参保人员;
3.因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职工工资、人员等,可按规定申请补缴。
拓展延伸
重庆养老保险补缴解读
重庆养老保险补缴解读是指对于重庆地区的养老保险补缴规定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的过程。根据重庆市相关,养老保险补缴适用于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旨在弥补缴费遗漏所造成的保障缺失。根据规定,补缴期限、补缴金额以及补缴手续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补缴的实施可以确保参保人员在退休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重庆养老保险补缴解读的目的是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他们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权益。
结语
重庆养老保险补缴解读,为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提供了补救措施,旨在填补保障缺失。补缴期限、金额及手续等方面有明确规定,确保参保人员退休时能享受应有待遇。解读旨在帮助人们遵守规定,确保养老保险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