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签署的债务和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债务追偿权的适用范围及
债务追偿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依法追索债务的权利。其适用范围和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债务追偿权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合同债务、侵权债务等。在合同债务方面,债务追偿权通常适用于债务人及其连带责任人,而在侵权债务方面,债务追偿权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责任人。其次,债务追偿权的主要包括时效性、法定限额等。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债务追偿权可能存在时效性,即在一定时间内行使;同时,法律也可能规定了债务追偿权的法定限额,即在一定金额范围内行使。因此,债务追偿权的适用范围和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涉及债务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承担的个人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情况。债务追偿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依法追索债务的权利,适用范围和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