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自强占集体坑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村违法建筑处罚措施有什么
对于在农村违法建造房屋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主要有:
(1)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下列行政处罚:
①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③可以并处罚款;
(2)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农村非耕地建厂房有哪些
农村非耕地建设厂房是没有的。而且非耕地搭建厂房,如果不依法办理修建的审批手续,是属于违法建筑。另外没有经过批准的商户,非法占用土地的,便由县级以上的,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进而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责令其在限期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的相关设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