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法律分析:坐牢了不一定要交罚金。不是坐牢就一定要交罚金,是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就需要交罚金。罚金,是指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刑法里关于刑罚种类,分成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
第一审人民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