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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电子没开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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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会索要,可知的重要性。如果企业注销了,那么未用完的如何处理呢?

一、注销企业未用完的如何处理

公司已经注销了,就不能再开具了,余下的只能作为废业剪销处理,因税务系统在废业的时候已经交验了剩余。

二、相关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注销如果是合法注销,有国税和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公司注销后的资料可以不给税务稽查看,因为是注销资料可以不去保管。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法律咨询,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该内容由 韦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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