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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儿的户籍未迁出,能否享受宅基地赔偿?

来源:99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作为承包村民小组所有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成员之一,无论是否迁出户口,都有权享受土地征用补偿费。即使农村外嫁女嫁出后,户籍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转移,仍然有资格分配土地补偿费。

法律分析

是的。

享有宅基地补偿款。

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作为承包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成员之一,同时也履行了应尽的村民义务,在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无论其是否属于户口能迁出而未迁出人员,均依法享有相应取得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权利。

农村外嫁女嫁出之后,户籍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转出去的,仍然具有土地补费分配资格。

拓展延伸

外嫁女儿的户籍未迁出,如何解决宅基地赔偿问题?

外嫁女儿的户籍未迁出,涉及宅基地赔偿问题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进行解决。首先,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规定。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如委托律师起草申诉材料,向提起诉讼。此外,也可以与家族成员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例如协商将宅基地赔偿款项进行合理分配。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户籍证明、宅基地赔偿相关文件等,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最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方法解决宅基地赔偿问题,确保外嫁女儿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外嫁女儿的户籍未迁出,仍享有宅基地补偿款的权益。解决宅基地赔偿问题时,可以咨询当地部门了解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与家族成员协商解决方案,并保留相关证据。确保外嫁女儿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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