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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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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不然会影响劳动者找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一、范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年月日,共年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觉得有必须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对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和其它证明文件一起出具,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便于劳动者进行下一份劳动合同的签订,如果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影响劳动者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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