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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的,预缴时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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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的,预缴时如何缴纳?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的,预缴时如何缴纳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情况,现就纳税人异地预缴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执行问题通知如下: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时,以预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预缴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时,以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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