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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未出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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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以下情况下才能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2、股东抽逃出资; 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自己的财产; 5、公司未经 清算 即办理 注销登记 ,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 民事执行 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 公司法 规定对该出资 承担连带责任 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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