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认罪认罚判决的期限需按照实际判断,具体如下:
1、认罪认罚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被告认罪的,审判长应当将被告认罪的诉讼权和法律规定告知被告,并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结论结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明该方是否在场并宣布案件;
3、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