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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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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一份完备的竞业协议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竞业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的地域范围:竞业协议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的范围,原则上,竞业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竞业补偿:竞业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一、劳动合同中有竞业条款可以离职吗

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有竞业条款的,劳动者是可以离职的,但离职后要遵守竞业条款的约定。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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