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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用地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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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是指开发商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用地。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与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

4、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用地。

一、还建房办房产证期限是多少年

如果还建房使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性质,还建房办理的房产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如果为出让土地,因为土地的用途为居住,一般使用年限为七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

得。2、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因此,除非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

三、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

我国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不可以以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依法可以转让是土地使用权。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例,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转让。一种是出让,另一种是划拨。出让是有偿的,划拨是无偿的。通常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可以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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