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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种子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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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种子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使生产遭受损失的大小为标准量刑的:

1、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劣种子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其主要是:

1、伪劣种子罪一般是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生产经营罪则是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2、伪劣种子罪在客观方面一现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并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上对于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具体量刑情况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法律上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后来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农民的大面积减产或者灾害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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