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网络的当事人所拥有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之后,其应当积极配合机关进行调查;若调查结果显示当事人与案件无关,则被冻结的银行卡应当及时解冻,扣押的财产也应当予以退还。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