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用人单位拖欠或无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时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采取举报、申请仲裁或向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劳动行政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无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应按照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遇到工资拖欠问题的做法:
1、要冷静理智。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2、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据了解,北京市劳动部门加强了劳动执法监察,特别对拖欠农民工资的,举报一件就要查处一件。
结语
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关系到他们的生活稳定和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拖欠或无理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应该保持冷静理智,学会用法律维权。和社会各界正在采取措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劳动者不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