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合理期限。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通过人民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包括法定解除,当事人具备法定解除的情形时,即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因此,民法典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合理期限,但是主张解除的一方当事人愿意给予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的期限的,法律也允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