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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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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方向起诉离婚的流程有:

(一)收集证据,准备材料,起草离婚起诉书,向另一方所在地人民起诉立案。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提供的证据应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二)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三)受理离婚后,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调解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

经调解当事人同意离婚,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

(四)调解不成的,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在开庭时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分割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即行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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